1. 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和第一季度报告。
2. 第一季度报告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3. 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上市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未达到20%的,应当在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业绩预告修正情况。
请注意,以上是科创板一季报预告的基本规定,具体要求可以查看相关法规和规定。
以上是关于科创板一季报预告有什么规定问题做出的解答,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点击头像添加好友协助您解决,本人24小时在线服务,欢迎咨询交流,让您投资少走弯路!
发布于2023-10-22 14:22 上海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一对一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15372872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