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另订新的保险合同;
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
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
我国保险业务的续保工作,一般由保险公司于原保险合同期满前通知被保险人,根据当时投保的情况和需求,重新订立保险合同。
续保通常短期医疗险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险期限中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下一年往往就无法续保。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即使治愈了,重新患病的风险仍然很大,而且现在慢性病的发生率也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讲续保风险太大。
发布于2021-3-27 17:1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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