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证监会出台《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
这些政策的推出,为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产品提供更便捷、更贴近国际市场的交易方式奠定了扎实基础,为境内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
发布于2018-12-24 11:24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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