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
一、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二、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三、“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四、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发布于2019-1-28 15:34 北京
+微信
发布于2019-1-28 15:34 北京
发布于2018-12-20 16:58 杭州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监管部门如何利用企业发债数据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