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
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
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
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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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9-28 20:59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