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割履约: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品种、交割地点、交割时间和交割数量进行实物交割。商品期货是交割方向需要按照合约价格进行实物交割。
2. 现金结算履约:某些期货合约(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并不需要实际交割实物,而是以现金结算的方式结束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合约价格和期货保证金账户进行结算。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金融产品等没有现货实物可交割的合约。
3. 强制平仓履约:在期货交易中,当投资者持有的合约出现亏损时,会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发生追加保证金的情况。若投资者无法满足追加保证金的要求,交易所会采取强制平仓的措施。投资者的合约会被提前结束,并以强制平仓时的行情价格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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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8-1 13:22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