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祝君投资顺利
发布于2019-1-25 09:4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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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如果融资融券办理,是我自己去证券交易所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