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价格方面,新券上市首日集合匹配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匹配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除上市首日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
3.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转债上市首日,交易所公布其匹配成交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上市首日后,出现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前5只可转债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可转债均披露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4.在异常波动认定方面,分为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两种情形。
首先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情形为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希望能帮到你,有问题可以点击主页联系。
发布于2022-8-1 11:30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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