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结算型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1-16 15:53阅读:928
现金结算型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1、投资者申报指令的操作同于上述证券给付型认购权证第1点、第2点。
2、现金结算型权证的发行人,在结算时支付的是行权价与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价,故此,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的权证在行权时为价外权证的,投资者不能行权。
3、现金结算权证在行权时为价内权证的,权证持有人可以自行主动行权,获得行权价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价。其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等于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
4、行权期满后,权证持有人如未对持有的权证行权,发行人将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于经理TEL-V信号:15881427556
扣扣:2181833545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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