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ETF期权期权经营机构持仓限额管理
发布时间:2017-7-6 18:05阅读:628
期权经营机构将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提高到2000张以上(不含2000张)的,应当在调整的前一交易日填报《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报备表》(附件),向本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应由期权经营机构期权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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