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急撤章程修改
发布时间:2016-8-30 22:02阅读:297
自上周五证监会表态上市公司不得利用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的合法权利,金路集团(000510)8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决定取消此前董事局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不再提交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原拟修改章程中涉及了增加股东提案条件、董事任命限制等多项疑似“反收购”条款。
事发突然。8月23日收市后,金路股份公告拟修改公司章程,多项涉及反收购条款。其中,限制董事成员改选,拟修订在董事局任期届满前,每连续 十二个月内改选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章程所规定董事局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
同时,非经原提名股东提议,且现任当选董事在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能力不足等问题时,任期内一旦被解除董事职务,公司应按向该名董事支付其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年限内税前津贴总额的6倍支付赔偿金。另外,董事局成员人数也明确缩减至9人,并规定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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