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互撕”内幕
发布时间:2016-6-24 19:36阅读:552
根据神开股份当天在最新公告中披露,业祥投资提起诉讼的理由是,6月8日,案外人徐琪擅自以业祥投资名义与宁波惠佳、顾正等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未经业祥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且严重损害了业祥股东方及相关第三方的权益。因此,该《股份转让协议》无效。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据我们了解,股权转让签定协议当天,买卖双方包括各方律师在内,一屋子20多人在一起参与了谈判。当时,业祥投资法定代表人和公章也都是在现场的。而且,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也进行了公证。”
不过,在该知情人士看来,股权转让一旦扯上官司,就存在很大的变数。“因为协议履行都是有有效期的。而且,看到有官司的话,谁也不愿意进来耗在里面。按照司法介入的程序,一旦获准立案的话,有可能把这个协议给废掉。哪怕到头来赢了官司,股权转让的时机也就错失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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