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转让模式将并存
发布时间:2014-7-31 10:04阅读:731
新三板在明确挂牌公司股票可以采取做市、协议转让方式的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股票也可采取竞价转让方式。但在有关竞价转让方式的条件正式明确前,股票只能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有业内人士透露,明年年初或推出竞价转让方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13日,新三板正式挂牌企业已达到740家,但是总市值仅1434亿元,平均每家公司的市值还不到人民币2亿元。
交易门槛一直是影响新三板活跃的主要因素,目前,自然人投资者500万元人民币金融类资产的进入门槛并没有降低,市场参与者仍然很少。截至今年3月末,新三板投资者开户数为13920户,与庞大的市场需求相比,不过九牛一毛。另外则是由于此前还没有做市商制度,买卖股份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只有协议交易、做市商制度、集中竞价三种交易方式都并行时,交易活跃度才有望提高。而此次做市商制度正式出台,无疑给新三板和券商业务都注入了活力。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