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被判罪鹿港科技未披露 律师认为涉嫌虚假陈述
发布时间:2016-6-12 18:18阅读:803
鹿港科技(11.340, 0.00, 0.00%)(601599.SH)主营各类针织纱线及高档精纺呢绒面料的生产和销售。2014年,该公司完成收购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100%的股权,形成毛纺与影视双主业经营态势。
《中国经营报》记者最近获得的司法判决显示,世纪长龙违反国家规定,由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给予国家工作人员145万元回扣,情节严重,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世纪长龙和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
财报显示,2015年鹿港科技实现净利润约1.19亿元,世纪长龙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78.42万元,占比超过50%。蹊跷的是,鹿港科技对上述判决未做任何公开披露,并在今年3月完成了增发。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上市公司发可转债,账户里多出的「配债」是什么?和可转债打新有啥区别?
2026-09-08 10:56
-
为什么9:20和14:57之后挂的单撤不回来?(附撤单时间表)
2026-09-08 10:56
-
为何账户有钱也不能打新?新股打新额度怎么算?4大误区提示
2026-09-08 10:56


问一问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