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成内幕交易重灾区 信息泄露者处罚不一
发布时间:2016-5-6 19:22阅读:678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对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有三个特点:突出“从源头上净化水源,严禁内部人泄密”;重点打击“刺探内幕信息”的恶劣行径;严厉打击通过自媒体等新型传媒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215例内幕交易处罚案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偶参与内幕交易的次数增多。还有一点,即内幕信息的泄露者却处罚不一,有的受到惩罚,有的则安然无恙。
“枕边风”成重灾区
在215例内幕交易案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偶涉案达到35起。
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中国证监会在2014年6月27日的处罚,“2012年2、3月份,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经朋友推荐,与SST华新(9.18, -0.27, -2.86%)(00010.SZ,现为深华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洽谈五岳乾坤参与SST华新股改事宜。2012年8月9日,股改事宜取得实质进展,内幕信息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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