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越界披露被重罚
发布时间:2016-2-29 18:32阅读:537
2月26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近期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是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另1宗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在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利安达)在对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迪传媒)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利安达在知悉赛迪传媒高铁列车杂志摆放权由免费上车方式变更为全国统一招标方式,且赛迪传媒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决定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后,未考虑上述事项对2012年年末股东权益的影响,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并调整2012年报;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的情况下,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恰当利用专家工作。2013年10月份,赛迪传媒因上述事项追溯调减2012年年末资产1.52亿元,致使净利润由盈利调减为亏损1.51亿元。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对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汪应华、雷波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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