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新股网上发行规则修改
发布时间:2016-1-21 16:29阅读:995
交易所打新规则将在1月22号正式开始实施!新老打新规则的变化要点有哪些呢?
本次新股发行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
1、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T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可用资金。投资者认购可用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沪、深交易所分别计算),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请各位投资者知悉,有任何疑问和我联系!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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