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仲裁委员会换届陈少平博士出任主席任期三年
发布时间:2026-7-15 17:35阅读:136
7月15日,香港政府宣布,香港财政司司长已委任杠杆式外汇买卖仲裁委员会的新任主席及副主席,以及三名新委员,任期三年,由2026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委员会成员均为金融服务或法律界的资深人士,我们期望成员以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支持委员会的工作。我们亦向即将离任的李佩珊主席、冯洁鸣委员及梁邦媛委员致谢,感谢她们任内对委员会的贡献。”
委员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成立,对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进行杠杆式外汇交易的法团与客户之间的争议进行仲裁。
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陈少平博士(获委任为主席)
王磊博士(获委任为副主席)
吕梦宇博士(获委任为委员)
谢佩琪(获委任为委员)
徐志道(获委任为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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