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数据“漏报”,这家公募收外汇局罚单
发布时间:2026-7-9 15:04阅读:4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弘基金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第十四条第三款。
该条款明确要求:“合格投资者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境外投资情况报告(包括投资额度使用情况、投资收益情况等)。”
本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罚款4万元处于法定30万元以下处罚区间的低位。
从行业流程看,QDII年度报送通常涉及境内外投资、财务、托管、估值及审计数据的协同,流程链条较长,若跨境对账、估值核对或审计出具进度出现延迟,确有可能影响报送时效。
这类报送类合规问题在行业内并非孤例。
2025年7月,宏利基金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受到了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的行政处罚,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虽然此类违规大概率属于操作层面的疏漏,不涉及主观恶意隐瞒或实质性资金违规,且罚款金额相对有限,但在跨境投资迅速发展的当下,这张罚单反映的是这家头部公募在合规管理上的风险与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天弘基金因报送问题收到监管罚单的同时,其QDII产品正创造着亮眼业绩。
截至2026年7月7日,天弘全球高端制造混合(QDII)A的今年以来收益达77.67%,远超同类平均的10.72%,成立以来的累计回报更是达到230.60%。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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