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期货实物交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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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割分为集中交割和期转现。
集中交割
1、业务描述:
集中交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客户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月份的 15 号,遇节假日延顺到下一个交易日。交割应当在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二个工作日。该二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交割日,第二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2、业务流程:

发票流转:

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结算价
3、交割要点:

4、业务操作:
买方:第一交割日前 3 个自然日买方客户可通过新任务->提交到期交割买入意向,选择品种后进入提交到期交割买入意向业务界面。

在本页面进行买入意向的新增修改删除操作。
仓单分配原则:
1) 以客户需求为主导,以需求满足率的公平为基本原则。即同一个客户,在不同的期货公司提同样的需求,最后交易所分配给期货公司的仓单都是一样的;
2) 交易所循环分配所有买方的第一意向,意向内仓单分配完毕后剩余仓单再统筹分配至所有买方的第二意向,依次类推进行分配,直至所有意向内仓单分配完毕;
3) 买入意向填报即是风险偏好。买入意向范围越大的,风险越小,满足率高,但拿到的货物不一定是最好的;买入意向范围小的,风险大,满足率可能低于意向范围大的,但能拿到更精确以满足其需求的仓单。
*请充分理解意向填写规则后再填写提交意向。
卖方:卖方客户可在最后交易日收市后通过新任务->仓单授权->交割授权,再选择品种进入业务填写页面。选择好仓单后提交并通知我公司确认。

仓储费付止日修改:
卖方仓储费付止日未覆盖最后交割日的需联系仓库进行修改。
客户通过新任务->仓储费管理->预付仓储费,选择品种后预付仓储费业务界面。

选择添加好仓单,填写信息后提交。提交后可以通过任务跟踪页面对该业务进行跟踪、修改、删除。
业务详细页面显示业务流程图和当前进度。
期转现交割
1、 业务描述:
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2、 业务流程:

3、 业务操作:
划转货款和仓单客户通过新任务->仓单授权->期转现授权,选择品种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完信息,选择仓单后提交。

选择添加好仓单,填写信息后提交。提交后可以通过任务跟踪页面对该业务进行跟踪、修改、删除。
业务详细页面显示业务流程图和当前进度。
4、注意事项:
1) 期转现的期限为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2) 仅适用于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期转现;必须事先开通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系统。
3)期转现交割结算价为双方协议价格;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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