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启动各类主体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送
发布时间:2026-1-5 19:24阅读:45
据中山市场监管消息,2026年1月1日起,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正式启动。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年度报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公示方式
年报申报主要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经营主体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操作。新注册经营主体首次填报需先注册联络员。此外,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到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需注意,广州、深圳、珠海(含横琴新区)的经营主体应按当地登记机关公布的特定方式进行年报。
经营主体年报常见问题及答复
针对年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指引:
1. 登录问题:若获取不到手机验证码,需确认原备案联络员手机号码是否为当前持有号码,并保持信号良好。外省移动手机号可能无法接收验证码,建议及时变更为本省号码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2. 信息修改:联络员信息变更可在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自主完成,无需前往登记机关。若变更时提示信息错误,需依次核实法定代表人及原联络员信息是否正确。
3. 多报合一咨询:年报实行市场监管、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及外汇“多报合一”。涉及社保、海关、商务及外汇等特定事项的填写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对应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通过公示系统下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查询。
4. 填报注意事项: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需注意“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栏应填写主营业务而非经营范围。财务数据应依据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如实填写,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已公示的年报信息如需修改,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自行登录系统修改,修改前后信息将同时公示。
5. 报送确认与责任:完成填报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即视为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不对年报内容进行审查,但会进行抽查。年报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弄虚作假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受到处罚。企业存续期间均需填报年报,停止经营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年报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尽早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影响报送。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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