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
发布时间:2015-12-17 19:23阅读:661
应建立和修订完善涉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的相关监管办法,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认为,目前来看混改的热情并不高,这主要是由于发展混合所有制还存在一些体制障碍,即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和政企不分。随着国有企业整体改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社保基金等机构将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的持股机构,它们将成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积极力量,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认为,2016年是改革落实年,从中央到地方,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强强联合、整体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均将取得突破。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解决国有企业效益低下,大而不强、强而不优、优而不大的问题,商业类国企将更多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公益类则更好的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目前,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围,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兼并重组也正在提速,国企改革正在逐步落地,明年央企的并购重组和资产证券化将迎来高潮。
“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把分类的具体标准拿出来,这是整个改革的基础。”李曙光指出,分类涉及到企业定位、改革举措、薪酬以及激励机制等问题,没有分类“图谱”将影响到下一步改革的具体操作。同时,在混改分类分层改革中,子公司下面分层以及地方国企分层这些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此外,国企改革要和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改革相结合,对于混改比较好的企业上市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希望注册制能跟上国企改革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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