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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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网站9月15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其中提到,登记代理人应当根据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开展委托人洗钱风险分类管理。对于存在长期业务关系或者发生多笔交易等情形的委托人,登记代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委托人的风险状况、交易情况和身份信息变化,及时更新、补充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身份信息或者其他资料,开展持续的尽职调查,以确认相关业务和交易符合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的认识。
登记代理人不得实施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登记行为或者登记代理行为,包括: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法律文件、授权文书、印章、签名等材料;采取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手段,教唆、编造或者帮助他人编造、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材料;冒用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诱骗或者误导他人提供身份信息办理登记、伪造或者变造身份验证信息;其他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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