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发布时间:2025-9-5 17:32阅读:334
国家外汇局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外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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