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9 16:11阅读:277
根据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权、上证50股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410合约、IH2410合约、IC2410合约、IO2410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10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IM2410合约、MO2410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10月的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HO2410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10月的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1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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