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开通条件与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24-6-4 10:52阅读:1034
北交所开通条件
1、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借的资金和证券。
2、个人投资者具备2年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交易经验是指投资者开通股票账户第一笔交易开始计算的。
3、年满18周岁,且年龄小于70周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年龄在16岁-18岁之间的投资者,需提供收入证明。
T日15:30前开通“北交所合格投资者权限”且该账户已完成北京市场账户标识申报的,则该账户当日可以进行交易。
T日15:30之后开通权限的,或者该账户当日未完成北京市场账户标识申报的,则该账户T+1日才能交易。
北交所交易规则
1、交易制度
实行T+1交易制度,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卖出。
2、交易时间
交易日的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3、交易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100 股起,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涨跌幅限制
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30%。
上市首日盘中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60%时,每次临时停牌10分钟,全天盘中临停最多4次,临停之后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5、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
①限价申报: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②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
(2)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为协议转让,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
(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节后首日见分晓:中信证券2025国庆假期收益测算出炉!
2025-09-28 10:27
-
小米17系列全面对标iPhone17系列,战绩亮眼!但仍需时间考验
2025-09-28 10:27
-
国庆金融影单:十部豆瓣高分电影▶️,让你边躺边学~
2025-09-28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