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
发布时间:2023-12-15 15:33阅读:321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12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以下统称试点地区)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其中提到,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您好怎么能跟您进一步沟通
-
2026年清明节假期股市休市安排出炉!一键查看
2026-04-02 11:42
-
2026年清明节假期国债逆回购理财攻略来啦!(3天假期赚8天利息)
2026-04-02 11:42
-
一文搞懂【周期股、价值股、稳定增长股、成长股、防御股】五大类股票
2026-04-02 11:42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