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碱期货合约及相关事项介绍
发布时间:2023-9-15 16:49阅读:219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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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碱期货合约:一般性规则
交易单位为30吨/手(干吨重量),每手合约相当于现货车量3车的32%液碱,单位合约价值与部分已上市工业品种相比较大,本着上市稳起步原则,提高投资门槛。
烧碱期货的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报价单位与烧碱现货贸易中使用的报价单位相同,同时与国内其他主要期货品种一致.
烧碱期货的报价为折百价,以干吨作为交易单位与交割单位,以折百价作为报价单位,便于不同形态、浓度烧碱进行比价和换算,方便产业客户参与烧碱期货套期保值和交割时明确商品数量。
32%液碱折百价换算方式:折百价=含水价/32%
50%液碱折百价换算方式:折百价=含水价/50%。
烧碱期货最小变动价位设为1元/吨,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保障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过程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烧碱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与纯碱期货保持一致,符合市场交易习惯,便于纯碱、烧碱品种间套利交易
烧碱及其下游行业生产均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将合约交割月份设置为1-12月,符合现货供销特点,能够满足产业参与者连续性的风险管理需求。与国内市场上多数工业品期货保持一致。
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第13个交易日,与郑商所大多数品种保持一致。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