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拓宽吸引外资渠道
发布时间:2023-8-13 18:06阅读:219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国务院:拓宽吸引外资渠道
发布时间:2023-8-13 18:06阅读:219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