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央行: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8-7 14:54阅读:156
据国家发改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等文件精神,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集中评审,现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请问第四批REITS啥时候上市
-
春节红包大战升级,腾讯元宝 vs 阿里千问——AI入口之争白热化,哪些投资主线值得关注?
2026-02-08 11:27
-
2026春节档电影定档,影视涨幅居前,传媒还能上车吗?
2026-02-08 11:27
-
春节出行热背后,哪些“交通+旅居”指数值得关注?
2026-02-08 11:27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