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3-5-22 08:06阅读:197
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相关问答
问: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如何规定?
答: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总局新媒体、四川税务联合制作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小米玄戒O1芯片发布,小米股票终回暖!自研芯片能否成为破局关键?
2025-05-26 10:32
-
2025年端午节假期享收益,赶紧码住这份攻略!
2025-05-26 10:32
-
打新预告来啦!来看看这两支新股潜力如何~
2025-05-2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