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纱期货厂库仓单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4-7 10:10阅读:353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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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库仓单注册
棉纱厂库最迟应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供交易所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现金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支付保证方式。
在注册环节,厂库通常须向交易所出具价值不低于货值100%的现金保证金或130%的银行保函,以覆盖货物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厂库履约。当商品市值发生较大波动时,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要求厂库调整银行履约保函、现金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支付保证方式的数额。
(二)厂库仓单注销及交收流程
1.客户注销仓单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仓单注销申请。交易所交割部门开具《提货通知单》。
2.自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货通知单》持有人凭《提货通知单》到厂库办理提货事宜。
3.棉纱厂库商品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重量验收由提货人与厂库共同实施,以厂库检重为准,足量出库。质量验收以出厂检验报告为准,不另行验收。
4.棉纱厂库商品出库复检:重量异议应在货物出库前或交货时提出。质量异议(异性纤维含量除外),应在货物出库前提出。异性纤维含量异议,可在货物出库前提出;也可预留样品,保留申请复检的权利,并在货物出库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出。
(三)厂库仓单有效期
棉纱厂库仓单有效期四个月。每年2月、6月、10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