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
发布时间:2015-8-11 22:07阅读:524
中证协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
《证券日报》记者8月10日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近日,证券业协会向场外证券业务经营机构下发一份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项“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据了解,《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今年7月29日正式发布,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是规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
此次修改主要是配合中国证监会近日下发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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