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 保持杠杆水平适度
发布时间:2021-6-17 10:18阅读: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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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szlb_gqjgc@cb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股东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