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铝期货合约交易规则,高淳铜铝期货办理交易开户手续
发布时间:2021-5-26 10:02阅读: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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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交易价格
交易撮合原则: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 最新成交价=cp
cp≥bp≥sp, 最新成交价=bp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新上市合约挂盘当日涨跌停板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二倍(交易保证金维持合约规定比例),如有成交,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和保证金。如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对曾经有成交而目前无持仓的合约,交易所可以公布新的基准价。
集合竟价: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此时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是:
(一)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入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二)交易系统依此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模;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市后竞价交易。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五为交易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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