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专栏】以案说法第二期——微信非法荐股案
发布时间:2021-4-13 09:21阅读:342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入驻叩富问财的作者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策投资行为并承担全部风险。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kf@cofoo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推荐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针对酒鬼酒一案,做为一名散户该怎么讨个说法?
建议您多关注市场动向,对于一名散户,只有多补充自我的股市经验,减少亏损才是王道建议您多关注市场动向,对于一名散户,只有多补充自我的股市经验,减少亏损才是王道
合法荐股和非法荐股有什么区别呢?靠谱的荐股机构平台有哪些?
合法荐股和非法荐股之间的区别在于其合规性和合法性。靠谱的荐股机构平台有红塔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国金证券等等这些都是很不错的券商荐股平台,开通荐股服务前,可提前...
开户过程中,若遇到非法荐股信息干扰,该如何应对?
切勿轻信:非法荐股多以保证收益、内幕消息等为诱饵,不可轻易相信,避免资金损失。举报:向券商客服举报,提供非法荐股信息来源,如短信内容、微信聊天记录、网站链接等,券商会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可向当地...
合法荐股和非法荐股有什么区别呢?
合法荐股和非法荐股的区别有四种,想要买股票,先开通一个股票账户,开户前找线上客户经理可以免费开一个优惠的低佣金账户,因为线上客户经理手中有低佣金便宜链接,可以比较容易的办理一个低佣金证...
以案说法 · 第二期 全权委托需谨慎
案件还原
被告葛某系某期货公司投资部经理,2011年4月,原告吴某在被告所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账户期初金额为人民币5,993,610.53元。同年5月,被告接受原告全权委托,双方以口头方式建立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由原告聘请的交易员根据被告的交易指令进行期货、股票交易操作。2011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原告累计向被告支付人民币195,300元。2013年5月,被告借走原告的交易软件加密狗,此后由被告直接使用原告账户进行交易操作。2013年7月15日,被告签署承诺书,承诺2013年12月31日前将原告账户总资产达...
【以案说法】第一期 远离非法期货 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市场出现了一些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对资本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案件还原
2014年5月4日至2016年3月28日,刘某伙同赵某,以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虚构贵金属现货、期货及股票交易等业务,以承诺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投资,先后骗取82名被害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8亿余元,其中骗取被害人陈某投资款共计人民币3961197元。
本案中,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宣称主要从事私募基金...
TA的文章
全部>
TA的回答
全部>
优选券商
更多>
热点推荐
-
中信证券现在可以买黄金吗?有人知道吗?
2025-11-03 09:31
-
北交所怎么开户?如何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2025-11-03 09:31
-
一文搞懂一条产业链——【通信设备及服务】
2025-11-03 09:31


当前我在线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