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退市股重新上市的保荐期限,核心是持续督导期,而非申请阶段的保荐期限。
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申请重新上市的,应当由保荐人保荐。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重新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自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计算。若督导期届满时仍有尚未完结的督导事项,保荐人应当继续履行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
查询操作步骤:登录上交所或深交所官网,在规则查询栏目查找股票上市规则,进入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相关章节即可查看原文。也可在交易软件的个股公告栏目中,查阅该公司重新上市时的保荐协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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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官方有涨跌幅限制规则吗?
退市股票申请重新上市,官方规定由交易所负责审核吗?
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有没有官方涨跌幅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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