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供股“到账数量”的计算,核心是:按股权登记日/除净日前持仓 × 公告供股比例算出可认购数量,再扣除已卖出、已冻结、零碎舍尾和超额申报部分,最终以中国结算境内申报截止日日终确认的供股权数量为准。
具体规则如下:
1. 基础可认购数量
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实际持仓为基准,按上市公司公告的供股比例计算。例如每10股供1股,持有3000股,可认购300股。
2. 申报确认口径
最终能行权的数量,以中国结算设定的境内申报截止日日终的供股权可用数量为准,需要扣除卖出未交收、已冻结或已卖出的供股权。
3. 零碎股舍尾
因供股比例计算产生的小于1股的零碎部分,中国结算进行舍尾处理,不是四舍五入;差额部分按精确算法分配。
4. 不能超额认购
港股通不支持超额供股,申报数量超过可配额度会被驳回。
5. 行权与到账
供股行权需足额缴纳认购款,缴款成功后,新股会在上市公司公告的“开始买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日期前后到达港股通账户,通常较香港市场晚。
简化公式可以记为:
供股到账数量 = min(申报认购数量, 可用供股权数量)
可用供股权数量 = 持仓 × 供股比例 − 已卖出/已冻结 − 零碎舍尾
实际申报数量、截止日、缴款金额和到账日期,都要以券商推送的公告和中国结算处理结果为准。
开通港股通权限之后,是不是可以参与港股通的供股和配股,相关规则和 A 股一样吗?
融券的息费是根据融券的市值计算的还是根据融券的数量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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