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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结论
集合竞价首要规则:以能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成交价;
确定成交价之后:价格优先 > 时间优先
集合竞价 3 条成交规则(早盘 9:15-9:25、尾盘 14:57-15:00 通用)
优先选出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统一成交价(最核心第一条)
高于这个成交价的买单、低于这个成交价的卖单,全部成交
申报价格刚好等于成交价的委托:时间优先,先挂单的优先成交
和连续竞价区分(9:30 之后)
连续竞价直接执行:价格优先第一,同价再时间优先
补充实用要点
9:20–9:25 不能撤单,这个时段委托才是有效真实申报,用来敲定开盘价
不是挂单早就一定成交,如果报价不合适,再早委托也无法成交
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是什么,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哪个优先?
盘后固定价格撮合,是价格优先还是时间优先,撮合顺序是怎样?
盘后固定价格委托的撮合原则是价格优先还是时间优先?
盘后固定价格委托的成交顺序,是按时间优先还是按价格优先?
在股票交易中成交的原则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哪一个更优先?
请问一下,什么是价格优先原则?
请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是普遍适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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