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卖出得到的资金,属于专项担保资金,只要还有未了结的融券负债,就被交易所规则锁定,不能随便使用。
允许的用途一共三类,第一是买券还券,买回标的证券归还融券负债,这是最主要用途。第二是支付融券利息、手续费、分红现金补偿等相关费用。第三,可以申购券商现金理财、货币基金,也可以买纯债类债券ETF,不能买股票、股票型ETF、可转债,也不能拿来新股申购。
重点注意,这笔专项资金,不可以直接用来偿还融资负债,系统会拦截该操作,和信用账户里自有资金卖出股票的回款完全不一样。也不能银证转出、划转到普通账户,不受维持担保比例300%的转出规则影响,就算维保比例很高,融券负债没结清,这部分钱也取不出来。
只有把对应融券合约全部了结,完成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清算之后,这笔资金才解除专项锁定,变成信用账户普通可用资金。解锁之后,如果账户还有融资负债,才按照常规规则,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的部分才可以转出提现。
很多软件页面上会把这笔钱显示在可用现金一栏,看着像可用,实际是专项冻结,提交不允许的委托会直接废单,不要误以为可以自由买股票或者还融资。沪深北交所这套规则统一执行。
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为何不能直接买股票,有什么使用规则?
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能否直接用于买入同一只个股进行当日对冲回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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