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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中,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这一规则的核心约束为基准价格上下各2%。买入基准价格通常参考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卖一价),卖出基准价格则参考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买一价),具体计算方式在规则中有明确界定。
超过该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会立即成交,但也不会直接作废;而是暂存于交易主机,待价格波动进入有效范围后,由交易主机自动取出参与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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