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创业板在连续竞价阶段对限价申报设有“价格笼子”机制。具体而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这实际上要求申报价格偏离基准价的幅度不能超过2%。买入基准价格通常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卖出基准价格则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与主板直接拒单的处理方式不同,创业板对超出上述范围的限价申报采取“缓存模式”,即暂存于交易主机,不参与即时竞价,待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范围后,再自动取出参与竞价。不过,在全面注册制改革后,深交所已将此机制调整为“拒单模式”,申报时超过有效范围的限价申报将被直接拒单。此外,在“2%价格笼子”的基础上,还设有“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补充机制。当按2%计算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则适用0.1元的价格范围。这一机制主要针对低价股,以提升其申报的灵活性。
创业板存在价格笼子机制,连续竞价限价申报偏离基准价不能超过百分之几?
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实行“价格笼子”机制,买卖申报需符合怎样的价格浮动区间?
创业板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笼子”2%有效竞价范围具体指什么含义?
科创板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价格笼子102%/98%具体是什么意思?
创业板价格笼子机制作用是什么,连续竞价阶段申报价格约束规则?
A股盘中价格笼子限制下,超出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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