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允许挂单申报。该时段为每个交易日的14:57至15:00,投资者在此期间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但需特别注意,该阶段仅允许申报,不接受撤销申报。这意味着一旦在14:57后挂单,便无法在收盘前撤回或修改指令。此前在连续竞价阶段(13:00至14:57)提交但未成交的委托单,若未被撤销,也将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参与撮合,且同样不可撤销。设置收盘集合竞价的核心目的,是通过集中撮合产生更具代表性的收盘价,避免尾盘连续竞价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收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在当日清算后资金或股份将自动解冻,投资者无需进行撤单操作。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是否允许挂单申报
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价格范围有哪些限制?超出限制范围的委托单会如何处理?
集合竞价9:20—9:25阶段,挂单是否可以撤销?
上交所早盘集合竞价、尾盘收盘集合竞价分别是哪个时间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能否撤销委托?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能否新增委托申报
集合竞价两个阶段,哪个时间段挂单可以撤销?
9:20?9:25 集合竞价阶段,可以撤销已经提交的挂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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