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竞价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委托单在以下情形会被交易所系统判定为废单(即无效申报,不进入撮合队列):
一、价格超出有效申报范围(价格笼子)
买入申报价高于基准价的102%,或卖出申报价低于基准价的98%。基准价通常为即时揭示的买一或卖一价。
此规则适用于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
例如:当前卖一价为10元,则买入限价不得高于10.20元;若申报10.21元,即为废单。
二、超出涨跌幅限制
申报价格高于当日涨停价或低于跌停价。无论限价还是市价,超出则废单。
主板±10%(ST/ST为±10%,2026年7月6日起统一)、创业板/科创板±20%、北交所±30%(新股首日除外)。
三、委托数量不符合规则
买入:沪市主板、科创板、深市均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北交所同)。
卖出:余额不足100股时须一次性申报卖出,若拆分为非整数股(如将99股拆为50股+49股),第二笔为废单。
零股卖出:例如持有99股,申报卖出100股(超出可用数)或申报卖出50股(拆分零股)均判定废单(前者因数量不足,后者因零股拆分)。
债券、ETF等品种的申报单位(如10张、100份)各有不同,适用各自规则。
四、市价委托未设置保护限价
科创板、创业板市价委托必须附带保护限价(买入申报价 ≤ 保护限价,卖出申报价 ≥ 保护限价),否则为废单。
主板现行规则不强制要求保护限价,但部分券商会在前端自行控制。
五、委托数量超过单笔上限
限价委托: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沪市/深市主板及创业板),科创板不超过10万股,北交所不超过100万股(不同板块上限略有差异)。
市价委托:一般不超过50万股(具体以交易所最新标准为准)。
超过上限即为废单。
六、账户状态异常
账户被司法冻结、销户、休眠未激活、未完成指定交易(沪市)或未开通相应板块权限(如科创板、北交所),提交的委托全部为废单。
融资融券账户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券商可能限制新增买入申报(该情况下申报会被拒绝,部分券商视为废单处理)。
七、交易时段不符合
在非连续竞价阶段(如集合竞价静默期9:25-9:30)提交的限价单,暂存不废单,但若使用市价委托(不支持集合竞价),则直接为废单。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15:05-15:30)若提交非限价委托,或申报价低于/高于收盘价,也会被判定无效。
八、证券停牌或临时停牌期间
个股处于全天停牌状态时,任何申报均为废单。
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期间,可申报也可撤单(非废单),但复牌前不会成交;若在临时停牌期间申报价格超出即时基准价笼子,则仍可能废单。
九、其他技术性废单
重复申报(相同账户、相同证券、相同价格、相同方向且完全相同的委托)可能被系统过滤,但各家券商处理方式不同。
交易所主机检测到高频异常申报(如频繁撤单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可能拒绝后续申报,但此类属于风控拒绝,非标准废单范畴。
实操提醒:券商交易软件通常会前端校验上述多数规则(如涨停价、基准价笼子),若前端拦截则不会提交至交易所,不构成废单;只有通过前端校验但被交易所驳回的,才被视为正式废单。撤单成功后再报,可避免因价格已偏离导致的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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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是否可以提交买卖委托?
集合竞价期间挂单未成交,会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吗?
新股申购官方有效申报规则,超出额度会被判定为废单吗?
早盘集合竞价九点十五分到二十分期间提交的买卖委托,投资者可以随时撤回已经提交的申报吗?
我想问下,连续竞价是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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