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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理财顾问 冯经理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另外,(1)投资者应充分理解交易规则与风险;
(2)通过适当性管理测评与业务知识考试;
(3)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并签署《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建立信用资金第三方存管关系;
(5)通过证券公司信用评级并获得授信额度;
(6)提交足够的保证金。
态度本身也是答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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