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阶段的价格产生遵循“最大成交量原则”,即在所有有效申报中,系统会寻找一个能够使成交量最大的价格,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该价格上所有高于此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此价的卖出申报均能成交,且与该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最终形成的这个价格即为集合竞价的开盘价(或收盘价)。具体分两个时段:9:15-9:20期间可申报也可撤单,价格随买卖力量变化而波动;9:20-9:25期间只能申报不可撤单,系统在此期间积累所有买卖委托,在9:25瞬间根据累计委托计算出能达成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并以此价格撮合成交;9:25之后未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后续的连续竞价阶段。在14:57-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中,同样遵循这一规则产生当日收盘价。
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价格范围有哪些限制?超出限制范围的委托单会如何处理?
上交所早盘集合竞价、尾盘收盘集合竞价分别是哪个时间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能否撤销委托?
集合竞价阶段股价大幅高开代表什么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是否允许挂单申报
股票集合竞价阶段主要是做什么的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挂单有哪些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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