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主要要求
资产类型
担保物一般包括现金、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
现金可全额计入担保价值。证券类担保物需按市价评估,并依据监管和券商标准设定折算率(通常股票为30%–70%,债券折算率较高)。
流动性与稳定性
担保物应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和较稳定的价值。
股票类担保物需为交易活跃的上市股票,不能长期停牌或波动过大。目的是确保在风险处置时可以及时变现。
合法合规性
担保物必须符合法律及监管要求。
不得存在司法冻结、质押或权属纠纷;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处于退市整理期的证券通常不予接受;不得为券商股东、关联方或限制流通的证券。
券商具体标准
各证券公司会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风控体系,制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具体名单及折算率标准。投资者在开户前应查看并遵守所在券商的最新规定。
这样表述更为清晰、规范,适合在业务说明或投资者教育材料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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