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终身寿险现金价值是怎么算的?
首席张老师 财经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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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传统寿险的现金价值计算方法: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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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 张老师: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您好,终身寿险有现金价值,交完保费一年后,就具备有现金价值了,是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特有的。通俗的说就退保能拿到多少钱。保单的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中的一个概念,又称“解约金”或“退保价值”,...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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