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如下:
- **时间规则**:早盘集合竞价为9:15-9:25,其中9:15-9:20可申报可撤单,9:20-9:25可申报不可撤单;尾盘集合竞价为14:57-15:00,可申报不可撤单。
- **成交原则**:遵循成交量最大原则,即系统会根据买卖双方的申报,按照成交量最大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同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较高价格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的买入申报,较低价格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申报;在买卖方向和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 **价格范围**: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集合竞价期间挂单未成交还需重新挂吗,了解的麻烦说下吧
想请大家指点一下,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在特殊情况下会怎么变化,有什么前车之鉴可以分享?
尾盘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麻烦说的越详细越通俗越好
我来问问,尾盘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搞清楚了吗求解答?
集合竞价的规则和挂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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