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终止上市一般有几种常见情况。一是合约到期,期权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后就会终止上市;二是行权,当期权被行权后,合约使命完成会终止;三是发生特殊事件,如标的资产出现重大变故等,交易所可能决定让合约提前终止。
对于投资者权益保障,可从以下方面来看:
如果是合约到期终止,已行权的按约定获得相应收益或完成资产交割;没行权的,实值期权有内在价值,投资者能按市场规则处理;虚值期权价值归零,投资者就损失权利金。
若因行权终止,投资者按约定获得行权结果,如买入标的资产或获得现金结算。
遇到特殊事件提前终止,交易所会有相应安排。比如发布公告说明情况,为投资者提供一定时间处理持仓,按公平合理原则确定结算价格,保障投资者按规则获得应有的权益价值。投资者平时要多关注市场和交易所动态,遇到异常及时咨询券商等机构,维护好自身权益。
融券的时候如果遇到标的证券终止上市,是不是需要在终止上市前提前归还融券负债?
期权合约到期月份规则?官方监管细则
新三板终止挂牌规则是什么?2026监管机制
问一问流程:
1.提交咨询
2.专业一对一解答
3.免费发送短信回复